1. 孝养,父母老了必须有人24小时照顾?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事实,中国的老龄人口已经占据了全中国人口的一大部分,而且早就在几年以前,中国官方已经声明,中国已经进入了人口老龄化,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中国的老人很多呀。没有扰人的努力,哪有我们这一代年轻人的成功,所以当题主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就是一定要将父母摆在第一位,毕竟他们牺牲了自己,点燃了我们,没有他们辛苦的抚育和培养,又有怎么会有我们的存在?如果说父母需要一天24小时的照顾,那么这个问题就另当别论了!老人家到老了,生老病痛是非常频繁的,所以你可以请一个专门的保姆来照顾自己的父母,但是平时一定要抽空来多陪陪父母,年纪大的父母,都希望自己在老的时候可以儿孙满堂,子女都围绕在自己的身边,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了,我自己比较不幸,因为我的爷爷奶奶早在我小的时候就已经离开了,我现在身边就只有一个外婆,她现在一个人住在乡下,我舅舅又常年在外打工,都是靠我妈妈经常在家里帮助她。其实我们父母,到老了没有什么愿望,就是希望可以多多看见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子孙后代,有空的时候,我们要多多回家看望自己的父母,多多陪陪自己的父母,哪怕仅仅只有一天的时间,陪他们一天,他们也是很开心的。
2. 还在城里打工的农民儿女?
慎重考虑别忙盲,
因人而异作决定。
乡村振兴已崛起,
返乡创业是好事。
孝养父母建农村,
成为振兴主力军。
天地广阔有作为,
美好希望在农村。
3. 长年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应该怎样孝养老人?
也就是上面说的。经常慰问老人 和老人微信电话经常聊聊天 应该至少每年来看望老人一次,(如果很远的话) 老人生病困难时 最好亲历而为的照顾一段时间 、或找人帮忙照顾 、给他们及时的安慰
4. 孝养其贤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孝顺养成了他的贤德。
5. 孝父母之志的志怎么解释?
谈谈个人观点:孝养父母之志。养身是让父母的身得到赡养、安乐,因为自己的身与父母的身本来是一体的,能爱自己的身当然也就要爱父母的身,父母能为我们牺牲,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够给父母做出这样的奉献?我们来看养父母之心志。养父母之心是讲让父母欢喜,父母对我们的希望我们希望能够做到。父母之志,他对我们的志向我们要尽力的做到,只要这个志向是正确的。如果父母对我们没有很高的志向,我们也应该以圣贤之志为志,立志做圣贤,这也是养父母之志。
6. 恩则孝养父母义则上下相怜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说,做一个非常懂得感恩的人,要孝顺自己的父母,做一个非常懂义气的人,要跟朋友同病相怜。形容我们在生活当中需要做一个非常感恩并且讲义气的人,对待自己的父母应该特别的孝顺,对待自己的朋友应该特别的真诚,这样才可以让自己的生活道路越走越宽。
7. 如果法律同意孝养义务?
您好!
看明白了您的意思,权利与义务、付出与回报对等本来应该成为最基本的原则,但是从落实(或者说法律明文规定)的角度,恐怕难以成行。
我们先去除两种可以明确不赡养的情况:第一种情况,父母未抚养子女、对子女造成严重后果的,例如遗弃、子女流离失所等,那么子女可以不对父母尽赡养义务;第二种情况,子女与他人形成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一旦形成,即视为与生父母解除关系,双方之间不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除上述情况之外,子女不能避免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因为:
在抚养与赡养关系上,我国法律没有所谓的“追责”。也就是说,假设生父(母)没有对子女尽到抚养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已经违法了。但是,这种违法在先,事后却不追究,而且还不能作为子女可以不尽赡养义务的理由。这一点上,从《民法典》一些相关法条中也可以得到印证,例如: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随了一方。一方再婚后,孩子由继父(母)抚育成人,但是,既不能消除生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也不能消除孩子对生父(母)的赡养义务。问题是,可能另一方根本就没有对孩子付出过什么。这种行为,却不影响孩子必须承担赡养义务。
抚养、赡养是个虚词,没有量化标准。关于抚养、赡养义务到底有没有尽到,是存在一定模糊性的。看望、电话联系一下、给点钱、买点东西等等,都可以纳入到抚养(赡养)行为的范围。那么,法律就会对那些尽到主要抚养或赡养的非法定义务人提出举证要求,而证明尽到主要义务、或者对方没有尽到义务这种事情,是一件比较麻烦而且模糊的事情。所以,法律干脆就一刀切,直接从“常理”上做出规定:生子女(养子女)对生父母(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无论是否还需要对他人有赡养义务(例如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现实问题:子女不养,谁养?这是老龄化社会必然面临的问题:当老年人口达到一定比例时,将成为一个社会问题。那么,解决这类社会问题的方式是什么?唯一可行的只有一条:将这个大的社会问题拆分成无数个小问题,将每个小问题落实到每个家庭。
家庭指什么?在养老这个问题上,绝大多数指的就是子女: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因为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天然形成的,除非弃养、收养,否则这个关系不可更改。所以不管父母之前有无尽到抚养义务,老了,子女不养谁养?
最后谈谈对题主描述中问题的看法:是否有利于社会和家庭稳定?假设题主的想法成行,会让社会和家庭更稳定么?
个人看法是:不一定。或者加重一下语气:不会。理由有三:
第一,对于绝大多数中国式家庭,父母慈、子女孝是常态,而且在中国人的骨子里是充满善良本性的。父母狠心不养子女、子女狠心不孝父母的家庭,占的比例不会太大,基数小,就不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大规模的影响。第二,义务一定是涉及到双方甚至多方的行为,是“A对B承担xx义务”,不是单方个体所能决定。因此,“变更义务”这个环节就走不下去。第三,最关键的决定因素在于“人”。人不改变,家事就无法得到合理解决。而“法”是解决不了个体人的问题的。所以,寄希望于法律来解决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不现实。倘若法律明文规定了题主的想法,可能会解决一些家庭问题,但也可能会加重家庭矛盾。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