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子弟什么意思(兄弟打架)

1. 纨绔子弟什么意思,兄弟打架?

兄弟之间生死争斗的成语:相煎何急、煮豆燃萁、同室操戈。

相煎何急:煎煮得为什么那样急。比喻兄弟间自相残害。出处: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文帝(曹丕)尝令东阿王(曹植)七步中作诗,不成者行大法。应声便为诗曰:‘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然,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近义词:煮豆燃萁、同室操戈。例句:这两个王子;年龄只差一岁;小时候总是亲昵地玩在一起。当他们渐渐知道王位的利害时;就开始~的争斗了。

纨绔子弟什么意思(兄弟打架)

2. 减轻了北京八国联军的罪行?

1900年爆发了义和团运动,进而引发了德国、法国、奥匈帝国、英国、美国、日本、俄罗斯、意大利八国组成的八国联军侵华。面对来势汹汹的八国联军,腐败无能的清政府领导者慈禧太后带着光绪皇帝向西外逃,将京城百姓丢给了八国联军。

当八国联军攻进京城后就开始了烧杀劫掠时,是京城的名妓赛金花挺身而出,力劝当时的八国联军总司令瓦德西不要枉杀无辜百姓,并劝被清军杀害的德国驻华公使克林德的遗孀放弃仇恨,让清政府为克林德修建牌坊纪念平息了追究克林德被害之事,一时之间京城百姓无不对赛金花感恩戴德,并在民间称其为“议和人臣赛二爷”。

后来民间又多传闻赛金花实际是牺牲了色相,用身体取悦了联军总司令瓦德西,因此才换来了八国联军停止骚扰和杀戮平民百姓,那这件事是真的吗?下来就来具体说一说这件事。

赛金花原名赵彩云,长大后入苏州花船为妓改名傅彩云。在光绪十二年(1886年)的时候,同治时期的状元洪钧当时因母丧回老家苏州守孝,在守孝期间洪钧出入花船等烟花场所结识了当时在苏州花船颇有名气的名妓傅彩云也就是后来的赛金花。洪钧对当时年仅16岁的赛金花一见钟情,于是将其纳为小妾,此前洪钧已经有一妻一妾了,赛金花是第二个小妾了。因此这一年47岁的洪钧就纳了年仅16岁的赛金花做了自己的小妾。婚后洪钧为其改名为洪梦鸾。

到了光绪十三年(1887年),洪钧被朝廷任命为驻俄国、德国、奥地利、荷兰四国外交大臣。洪钧的嫡妻王氏不愿意跋山涉水远赴欧洲,更喜欢见洋人,因此她将诰命夫人的服饰借给了赛金花,让她诰命夫人身份代替自己陪同洪钧出使欧洲。

赛金花在这种情况下就陪同洪钧出使了欧洲,并有幸和洪钧周游欧洲各国,还结识了不少欧洲上层统治者,赛金花和洪钧曾经受到德国皇帝威廉二世和维多利亚皇后接见,而德国的元帅瓦德西据后来赛金花自己回忆称就是在这时所结识。

到了光绪十八年(1892年),洪钧已经与赛金花在欧洲恩爱了五年了,在此期间两人还生育了一个女儿洪德官,在这一年的年底洪钧任期已满,被清廷召回京城出任兵部侍郎的职务,于是洪钧带着赛金花和女儿一起回到了京城。

到了光绪十九年(1893年)下半年洪钧却因病去世,由于洪钧嫡妻和另外的妾侍陆氏都在洪钧的苏州老家,于是弱女子赛金花一路从北京带着女儿洪德官护送洪钧灵柩回苏州老家。

赛金花回到苏州洪家之后却受到了洪钧大妾陆氏的刁难,陆氏认为本来应该是自己陪着洪钧出使欧洲,是因为赛金花的出现才让夺走了洪钧对自己的爱,于是在赛金花护送洪钧灵柩回来之后,陆氏对赛金花处处刁难,而洪家此时由洪钧嫡妻王氏做主,陆氏毕竟常年与其在苏州老家相守,两人感情比较深,因此王氏也支持陆氏刁难赛金花。

在此情况下赛金花决心离开洪家,于是她一狠心将年幼的女儿洪德官留在了洪家,自己单身离开了洪家跑到上海重操旧业,做起了风尘生意。不过赛金花可并不是自己出来做这些,而是买了两个姑娘来做生意,并打出了状元府人和公使夫人的名号,一时之间在上海滩就出了名了。

陆氏听闻赛金花在上海滩打着公使夫人的招牌做风尘生意,更加生气,她的父亲也是同治年间的状元陆润庠,因此陆氏就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陆润庠,而陆润庠也对此事很生气,于是陆润庠找到上海知府,命其将赛金花赶出上海,因此赛金花就这么被赶出了上海。

赛金花于是北上到了天津,她也是租在了天津金花妓院旧址重操旧业,并为此改花名为赛金花,组织金花班继续经营风尘生意。

到了光绪十五年(1899年),赛金花生意做的不小了,又从天津搬到了北京,赛金花利用交际能力,与京城名儒富商卢玉舫结拜为兄妹,从此在京城站住了脚。也因此有了赛二爷的外号。

之后就到了光绪十六年也就是1900年的八国联军侵华,慈禧带着光绪皇帝匆忙西逃,弃京城百姓于不顾,八国联军在京城四处掠杀。赛金花正好会一些德语,因此她与联军有过接触,并未联军筹措提供了军粮,再加之赛金花曾与联军司令瓦德西认识,因此赛金花利用这些劝阻瓦德西杀戮无辜中国民众。

由于赛金花的风尘生意,因此当时民间都认为赛金花是用身体讨好了瓦德西,使得联军停止了对平民的掠夺杀戮。

在义和团起义爆发初期,德国驻华公使克林德在东单被八旗军官恩海枪杀,这也成为了八国联军侵华的导火索。而此后克林德的妻子坚持要为克林德讨回公道,为此瓦德西也十分为难,而赛金花在这时苦苦哀劝克林德妻子平息怒火,并答应劝清政府为克林德立牌坊,还要将枪杀克林德的军官恩海在牌坊前正法。也因此八国联军才彻底停止了对京城的攻势。

按照这些民间传言来看,赛金花确实是为了保护京城和保护普通民众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这些大多是民间传闻,它是真的吗?

实际上这些传言绝大多数都并不是真实的,主要在于事后赛金花本人对于这件事都是闪烁其词,赛金花最初否认与瓦德西相识,后来又自认确实与瓦德西同居,并自我标榜自己是为了拯救京城民众。

在民国时期认同赛金花用身体取乐瓦德西的主要是诗人樊增祥的《彩云曲》和清末民初小说家曾朴所著的《孽海花》,而晚清官员大多认为赛金花与瓦德西的事纯属民间谣言和花边消息。

清末民初学者刘半农与学生也是后来的现代明清史专家商鸿逵曾经对晚年的赛金花本人进行过采访,并依据赛金花本人的采访写出了《赛金花本事》一书,在书中通过赛金花之口描述出来,她与瓦德西曾经有过数面之缘,只是相识。

但赛金花也承认她对瓦德西并没有多大影响力,而且她即便想见瓦德西也是十分的不容易。瓦德西出身德意志亲王家族,本身就是贵族,加之他本人在联军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和声誉,而且当时瓦德西已经68岁,因此他本人十分自重,一直独居,并未与任何人同居过,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赛金花也不可能和瓦德西同居。

与赛金花有一定交情的清末民初的戏曲家齐如山也曾经说过她的德语并不好,连日常交流都说不好,有时还需要略懂德语的齐如山帮忙翻译。赛金花的手下被德国人抓走,还得靠齐如山去出面与德国人交涉,才得以放了回来。

据齐如山描述,他曾看到赛金花有两次与德国中低级军官交谈时,远远地看到过瓦德西路过,而赛金花在这时却和德国中低级军官一起回避了瓦德西,她并不敢上前求见瓦德西,因此连瓦德西面都不敢见的赛金花哪还敢劝瓦德西少造杀戮。

所以齐如山认为赛金花只是在德国时可能与瓦德西有过数面之缘,但属于泛泛之交,赛金花只是在八国联军侵华时,只是因为与联军中低级军官有生意上的往来,她可能劝说过一些德国中下级军官少杀百姓,但她对于联军司令瓦德西和整个八国联军来说并没有影响力。

另外据民国学者胡适在美国留学时,曾听一位参加过八国联军的美国军人说过在中国流传的关于赛金花和瓦德西的花边消息完全是子虚乌有,美国当时与德国属于竞争关系,因此美国人一直紧盯着德国的联军总司令瓦德西,他们巴不得德国人闹出点丑闻来,所以连美国人都没发现瓦德西与赛金花的同居消息,那肯定这件事就是子虚乌有。

而且根据赛金花自己曾经标榜在八月份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时,她很快就求见到了联军司令瓦德西,并进言不要对北京的无辜百姓进行杀戮。

但是根据瓦德西回忆录和现有历史资料都能证明,瓦德西就是一个空头司令,他是在十月份战事基本结束时,才从德国动身带领九百名增援士兵来到中国。所以赛金花不可能在八月份见到瓦德西。

而且在瓦德西回忆录中对于赛金花是丝毫没有记载,根据瓦德西回忆录和德国方面的历史文献都能得知,是当时欧美各大媒体报道了当时八国联军在中国的暴行之后,引起了欧美各国民间爆发了抗议活动,而瓦德西在得知这些抗议活动后就曾建议德国皇帝威廉二世要整顿军纪,停止暴行。

所以说禁止八国联军烧杀抢掠是瓦德西和威廉二世商讨之后的决策,并不是单单一个赛金花能影响的事情。

历史上的赛金花很可能充其量就是利用自己会一点点德语,与一些德国中低级军官有生意往来的时机,劝过一些德国中低级军官不要杀戮无辜百姓。后来民间将她传的是越传越神,赛金花也想利用此机会为自己营造名声壮大自己的风尘生意,所以才会让她出现了前后不一致的说法。

当然,赛金花义救京城百姓的传闻传的如此广,也与当时的老百姓憎恨慈禧太后有一定关系,高高在上且主动对各国宣战挑起战事的慈禧老佛爷在战争的关键时刻抛弃了京城百姓,自己出逃到了西安,而一个社会地位低贱的风尘女子居然挺身而出,义救京城百姓,这不就是鲜明的对比嘛,这说明慈禧还不如一个风尘女子有担当。

其实赛金花算是那个时代悲剧女性的代表人物,她做为妾侍在丈夫去世后不容于丈夫家族,只能靠风尘生意来维持生计,一个女人是有多么不容易。

而且关于赛金花的后续身世也是非常坎坷,在1911年赛金花曾经短暂嫁给了沪宁铁路段稽查曹瑞忠做妾,但是很可惜她嫁给曹瑞忠一年多之后,曹瑞忠病逝。赛金花无奈之下只得在上海继续重操旧业,继续经营风尘生意。

1913年同盟会创始人之一宋教仁被暗杀,北洋军阀袁世凯开启独裁统治,袁世凯的独裁统治遭到了江西都督李烈钧等人的强烈反对,李烈钧举兵讨袁,爆发了二次革命,但是很快二次革命以失败告终。

追随李烈钧的同盟会骨干魏斯炅也受到袁世凯的通缉,李烈钧逃亡日本,魏斯炅先跑到上海,也准备从上海逃往日本。

魏斯炅在上海期间结识了赛金花,后来还是赛金花帮助魏斯炅顺利逃往了日本。1918年魏斯炅重回上海,他为了报恩,在上海新旅社与比自己大两岁的赛金花结为夫妻。

魏斯炅对赛金花是极为宠爱,关于魏斯炅和赛金花的婚姻,很多人都劝过魏斯炅,娶一个人到中年的老女人还比自己年龄大有什么意思,魏斯炅却说甘蔗老头甜,越老越新鲜。还有人劝魏斯炅,赛金花是风尘女子,可不能做活王八。魏斯炅却说剩下的都属于我,有何不可?

从这些可以看出魏斯炅对赛金花是真的很喜爱,他曾对赛金花说过,以后只喊她的乳名彩云,不喊她别的名字,因为那些名字代表着赛金花屈辱的过去,后来魏斯炅更是为赛金花改名为赵灵飞,其意就是灵魂就此飞跃,进入天堂。

虽然外人都不看好魏斯炅与赛金花的这段婚姻,但是革命先驱李烈钧先生却十分支持两人的婚姻,并且亲自为二人证婚并主持了婚礼。

婚后赛金花很怕看到当时民国时期流传的关于她的戏曲作品,但是魏斯炅却总告诉她前尘旧梦,一笑而过。

此后赛金花与魏斯炅幸福生活了三年多,1921年魏斯炅去世,由于魏斯炅的家属都十分鄙视赛金花的出身,因此赛金花哭着哀求魏斯炅的家人她不要任何钱财,只想拿走魏斯炅和她的定情信物,于是赛金花拿着魏斯炅和她的定情信物离开了魏家。

此后赛金花为了魏斯炅没有再从事风尘生意,而是和一位年老的保姆相依在了贫民窟之中。赛金花本可以重操旧业继续风尘生意,但是她曾经说过如果再重操旧业,她将来死后有何面目去见魏先生,可见赛金花对魏斯炅也是极为深情,她宁可贫困潦倒,也要为了魏斯炅不再重操旧业。

赛金花的一生可谓非常坎坷,她虽然沦落风尘,但却最怕被人看轻,而魏斯炅对她极为尊重和以诚相待,所以她在晚年曾说过她一生男人无数,但是最动情的就是洪钧和魏斯炅,洪钧爱她青春貌美,带她脱离了花船火坑,还带她游历欧洲,这是极大的恩情;而魏斯炅以诚相待,给了她一个做女人的尊严,这是真情。

此后赛金花的卧室中始终挂着她和魏斯炅的结婚照,直到1936年年底,赛金花在穷困潦倒中走完了她凄惨坎坷的一生,终年66岁。

小岛知风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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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纨乎子弟的用法?

“纨”字原本指的是质地很好的细薄白绸,而“乎子”则表示年轻男子,“纨乎子弟”指的是穿着华丽品位高雅的家族显贵和富有家庭的年轻子弟们。

现在,“纨乎子弟”的用法通常是指那些出身显赫、受过良好教育、生活富足、品位高雅的年轻人,多半带有一些讽刺或者轻蔑的意味。

这个用法主要指代某些社会精英子女者青年人士,他们既有优越的生活条件、名声、地位和社交资源,但也可能因此沉浸在虚荣、浮华的世界里。这种用法有时也带有一些批判性的含义,暗示这些年轻人除了拥有家族背景和财富,没有做出什么功绩或贡献。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词汇的常用方式可能因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而异,不同文化和地区之间的使用可能存在差异

4. P0rceLaind0LL什么意思?

porcelain 英[ˈpɔ:səlɪn] 美[ˈpɔ:rsəlɪn] n. 瓷,瓷器; adj. 瓷制的; 精美的; 脆的,易碎的; doll 英[dɒl] 美[dɑ:l] n. 玩偶; 木偶(口技演员使用的); 纨绔子弟; 漂亮的姑娘; vt. 把…打扮漂亮; porcelain doll就是瓷娃娃的意思

5. 儿子可以叫公子哥吗?

儿子不可以叫公子哥。因为儿子很乖巧懂事,公子哥是贬义词,公子哥就是游手好闲的混混,公子哥给别人的感觉就是不学无术纨绔子弟。自己的儿子可是好样的,在学校里认真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老师都非常喜欢欢儿子,觉得儿子有希望考取全国名牌大学。

6. 王的霸气成语?

是混世魔王。

混世魔王的意思:古小说中称呼某些扰乱世界、给人们带来严重灾难的人。也比喻异常顽劣,骄纵胡闹的人。

拼音[hùn shì mó wáng]

出处: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三回:“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是家里的混世魔王。”

例句:我们长大后决不能当混世魔王。

近义词:纨绔子弟。

7. 我想看甜甜的故事?

夏蝉与书

我少年时的喜欢,是蝉与书与她。

第一次明确地体会到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在初三的时候。那时候学习压力不大,纵使同时学着七门课程也不会过分吃力,会被老师教训的就只有平时的调皮捣蛋和考试时的粗心大意。

在那精力过剩又不用太过担心学业的时光里,意味着时常会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于是生物园里的蚱蜢蟋蟀、讲台上的粉笔头、测验后的草稿纸,都成了我们发泄精力的对象。

那就是我记忆中前半部分的初三,有点无聊,却是无忧无虑的时光。

很快一个学期过去了,初三生活早已按部就班起来,也就是那时候,她转学过来了。

那是一个星期一的早上,因为要升旗,我们全班都穿着校服,然后在第一节课时班主任带着她走进了我们的课室。我清楚记得她那时穿着一件格子衬衫,红领蓝底,在我们一群穿着黄色校服的家伙中是那么的显眼。

她在班主任的鼓励下站在讲台上做了自我介绍,那时我还沉浸在课间补觉的状态没完全清醒过来,是趴在桌子上眼神迷离地听她做完自我介绍的,清醒过来时就只记得她叫什么名字和喜欢读书了。

后来跟她熟悉后,她才说起当时她也注意到我了,因为我是班里唯一一个在班主任进来后,还一脸迷糊趴在桌子上听她做完自我介绍的,当她介绍完毕后全班人鼓掌时,却猛地直起身子睁大眼睛跟着一起鼓掌,动作之大把她吓了一跳。

我当时听着觉得有趣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挠着脑袋冲她傻笑。

老师把她安排坐在第一组第一排,也就是靠门的位置。那时我也坐得比较前,所以在座位上托着腮发呆时,便能清楚看到她的侧脸。

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时的落落大方不能掩盖刚来到新环境的局促,我毫无来由地察觉到她坐在座位上安静中的拘谨,于是更来兴致地观察着这位新同学的表情与动作。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并不熟,她作为插班生还没那么快融入新的环境,而我作为一万年都不会主动跨越身周两米与人交流的懒人,就更不能指望了。

我那时还不清楚喜欢为何物,更不知道自己会渐渐喜欢上她,好像一切与以往没什么不同,只是渐渐习惯了在发呆走神时脑袋侧向左边看她的侧脸,就好像她只是我在乏味无聊的日子中用来打发时间的一个观察对象而已。

她转学过来的一个多星期后,我们班迎来了一次见怪不怪的调座位,她依然坐在前排,我却被调到了教室后面,于是我只能从看她的侧脸变成看她的背影了。

真正被戳破和认识到自己的小心思的时候,是在一节体育课里。其实现在想起来那时还算不上喜欢,应该算是感兴趣吧,但年少时的情感是那么的简单纯粹,谁又说的清楚感兴趣与喜欢之间差了多少呢?

她的体育不怎么好,那天我从篮球场换下来后坐场边休息,正好轮到她练习仰卧起坐,于是拿起水靠在篮球柱上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她做了20个后就已经很吃力了,之后每完成一个都要挣扎许久,发梢被汗水打湿贴在脸上,鼻尖也点缀着细碎的汗珠。

风吹过,拂动了她领子,身体向上提起到一半的她忽然向后倒下,她放弃了,张开双臂仰躺在垫子。我想,她应该是在触摸着清风,眯眼看着头顶的绿叶,还有树叶缝隙后面的蓝天。

我的一死党就是这时下场休息走过来的,他伸手接过我递过去的水,顺口问了句我坐这球也不看在看啥。

我说在看她做仰卧起坐啊,顺便说了几句她做仰卧起坐怎么吃力什么的,然后我死党夸张地哇了一声,说我这么关注她是不是喜欢人家了。

“怎么可能。”我朝他翻了个白眼矢口否认,心中却涌起被撞破心事的慌乱感。

那节体育课后不久,我们班又进行了一次调座位。鉴于我待在后面经常跟人谈天说地聊南侃北,所以这次班主任又把调回靠前面的位置去了。

死党看完调位表后,回来幸灾乐祸地指了指属于我的新位置,我提腿踹了他一脚,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提起桌椅离开了后面的“放飞自我”聚集地。

挪好窝后的我跟被抽掉了全身骨头似的软在椅子上,直到看到她把桌椅搬到了我旁边。

阳光从窗外透进来,她放下桌椅后冲我笑着说了句你好,我当时脑子一抽挠着头回了一句你也很好,然后足足被笑了一个多月。

调座位后,出乎意料却又似乎是水到渠成,我们俩很快就熟络起来了。这时她已经适应了新环境也交到了新朋友,然后在某一个晚上展现出了与她体育状况极不相符的青春活力——话痨。从第一节晚修开启了话题,到第三节放学都还没收尾,连中间的课间都搭上了,原因是我拿出了一本她也读过的课外书。

这次老师失算了,而且我那“调到哪都能聊起来”的技能好像也是那时候觉醒的。

在一次闲聊中,她说起自己小时候很喜欢蝉,却在童年的那么多个夏天里没有一次成功抓到过一只,我无情地取笑了她许久,然后下课跑到生物园里给她抓了一只蝉回来。

她从我手中接过那只铜绿色的夏蝉,眉眼弯弯地端详了好一会后,轻轻地捏了它一下,接着睁大眼睛看着我问:“它怎么不会叫啊?”

“不可能,”我满脸自信,“我就是在它叫着的时候从后面捂住抓到的,你再捏一下它肚子试试。”

她将信将疑看了我一眼,但就在她准备继续尝试让这只蝉叫出来的时候,上课铃响了,我俩视线同时投到课室外,发现物理老师已经走到了倒数第二个窗口处。她连忙把蝉放到了抽屉里,然后拿出物理书摊在桌子上。好死不死,那只蝉这时候叫了。

这时物理老师刚刚走进课室,课室从课间的吵杂中安静了下来,蝉鸣声在这个时候是那么突兀。她手忙脚乱地把手伸进了课桌里,同时有些慌张地看向我这边,显然是不知道该处理这样的情况的。

那一刻我的反应快得惊人,脑子里想法还没成型,话已经说出来了,“老师,这蝉飞进来撞到我手上了。”我抬起了自己左手,然后在老师还没从我空无一物的手上反应过来时,收回手抓住她还伸在课桌里的手,一同抬了起来。

“呀,又扑到我同桌手上去了。”我面不改色地说道,此时那只蝉正好爬在她手背上。

“放了。”老师沉默了几秒,憋出了这么一句。

我答应了一声,伸手把蝉从她手背上提了起来,起身跑到窗户边把它抛了出去,转身跑回座位坐下时,看到她正低头看着课本,脸蛋红红的。

下课后,我们俩对视了一眼,然后同时不可抑制地笑了起来,越笑越厉害,很快便笑得脑袋枕到了桌子上,互相看着对方,身子一颤一颤的。明明是那么小的一件事,却愣是笑得不能自已,笑着笑着不得不抽出一只手捂着笑得发疼的肚子,却又像是在进行着一场无形展开的比赛似的,非常默契地憋着不笑出声。

每当她抿紧嘴唇想停下时,我就继续逗她笑,然后又继续一起低着头笑。当她第n次尝试忍住却又被我逗得破功后,恼羞成怒地拿起矿泉水瓶开始锤我,但也只能是一边憋着笑一边锤。

直到上课铃声响起老师进来后,我们才强行忍住笑意,揉着已经发酸肚子尝试集中精力听课。那节课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俩都不敢侧头看彼此,因为直觉如果这时我们对视的话,很可能会再次破功。

成为同桌后,她经常会带她看过的书给我。出乎意料的,她一个女生喜欢看的书我居然都能看得进去,我开始相信我俩是志趣相投的,于是拿着从死党那借来的《金瓶梅》神神秘秘地推到她桌上。

啪!

三秒后,这本被我封面向下推过去的书砸在了我脑袋上。

我高估了我们的灵魂契合度,为此做出了代价。只见她侧过身来双手握住书本的边沿,做出了一副准备连击的架势,我被迫自保,将爪子伸向了她的腰侧。

于是课间喧闹的课室中,某个不起眼的位置出现了一场略显诡异的战争:我一只手护着脑袋,一只手在她腰间连戳带挠,她一边痒得扭来扭去,一边锲而不舍地往我脑袋上招呼。我一度觉得她被我挠得失去了战斗力,因为她手中书本砸在我脑袋上一点也不疼。

这场战争的结果是脸蛋变得红扑扑的她逼我签下了城下之盟:一天不准跟她说话。

那段时间她给我带了许多书,作为一个遵守盟约的好学生,我只好将空闲的时间都打发在书上了。她喜欢在书页上写读书笔记,有时候写几句话,有时候在书页间夹上整页纸。我一般是先看完书上原本的内容,然后看她写下的笔记。

指尖在书页上滑动,就像是在追寻她足迹,在字里行间寻找着相似的思绪情绪。有时候看书看得眼睛累了,便侧头托着腮看着她发呆。

很快就到了那天的最后一节课了,是节自习课,我拿出了她上周带来的《九州缥缈录》。快到下课的时候,我揉了揉有些发涩的眼睛,习惯性地侧头看向她。

太阳西斜,穿过窗户的阳光在她捋在耳后的短发染上了淡金色的光晕,头顶上嘎吱嘎吱转着的电风扇将她的发梢吹得微微飘荡,她安安静静地在座位上写着习题。那一幕美得让我出神,直到多年后依然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窗外的蝉鸣在轻唱着岁月静好。

“不说话”盟约是在当天晚上破裂的。第二节晚自习上了一大半的时候,我目光从书本上移开,在草稿纸上写了句“姬野最后居然是被羽然杀的?!!!”,然后递给了她。她接过后想了一会,才在上面落笔回道:是姬野先变了,长枪指向了曾经南淮的朋友……

她洋洋洒洒写几百字,我看完后飞速地回道:我觉得姬野一直都没有变,直到死的时候他依旧是那个倔狠孤僻的少年,是曾经在南淮一起偷花跳板打枣子的人都离开了……

我俩在纸上写着各自对书中人物的看法,很快在纸上写字已经跟不上我们思想激烈碰撞的速度了,她抢过我正在写着的草稿纸,在上面写下了力透纸背的一句话:你说话!

这摆明是逼我承担毁约的责任啊,我迎着她歪着脑袋噘着嘴蹙着眉的小脸……屈服了。

那种宛如烟雨朦胧的日子过得飞快,中考的大幕愈发临近。中间又经历了三次调座,将我们调到了不同的位置。

调开座位后,我们再没有那么多机会聊东聊西了,但书籍这个联系我们的纽带一直没有断掉。每次我看完一本书后都会走到她桌前,放下看完的书后理直气壮地摊开手掌,冲她索要新书。

那段时间我也养成了写读书笔记的习惯,在或大或小的纸张、便签上写好后,夹在同样有着她的笔记的书页里,就仿佛两封在不同时间里寄给同一个书中世界的信笺。

也许是那一封封信笺真的在加深我们之间的联系,最后一次调座位时,她成了我的前桌。蝉鸣声在窗外相互应和,我坐在座位上,与捧着书走过来的她相视而笑。

那时已经临近中考,违反规定偷偷带手机到学校,老师们已经不怎么管,因为许多学生都想用手机记录下这座自己快要离别的校园。

我也常会在课间拿出手机来拍照,尤其是喜欢拍她。

有一次她正写着习题的时候,我轻轻戳了一下她后背,在她转过身来的一瞬间摁下了快门。她摊开手向我要过手机,然后嘟着嘴问我太丑了能不能删了,我挠着头小声说我不想删你的照片,她想了一下说那你删了我让你重新拍一张。

我同意了,她回过头将右侧的短发捋到了耳后,然后才再次转头,朝我比着剪刀手。我摁下快门。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有一种笑容叫“幸福”,不是高兴不是温和不是形式不是轻浮也不是其它,就只有用“幸福”这个词才能恰到好处地形容。我知道在她回头的那个瞬间,我的笑容是幸福的。

照片上的她眉眼弯弯,眼睛里仿佛有水波在流动,轻抿的嘴唇在漾着笑意的同时,又带着一丝小傲娇,脸上还透着浅浅的绯红。她的那个笑容是暖的,我心想。

时间依旧过得飞快,转眼就快到毕业季了,我们也开始填报志愿了。

班主任给每人发了一张志愿表,让我们认真填写,晚自习时再收上去。那时市里有两所比较好的高中,一中和二中,一中偏文,二中偏理,班里大部分男生都选择报二中,只有我还在犹豫。

“我第一志愿报一中,你要不要跟我报同一间啊?”她写着写着突然回头看着我说。

“我才不要。”我一脸嫌弃地回道,然后在她像是被惹怒了的小猫般的眼神注视下,拿出志愿表,哼着小曲在第一志愿的位置上填上了市一中。

中考前一天的傍晚,我们按照放学前的约定在实验楼下碰面后,一起绕着整个校园逛了一圈。我们走过了叶茂林荫的校道,经过了吵杂喧闹的宿舍楼,在小卖部买了一人一个冰激凌,穿过了散落着三三两两人影的运动场……

在她的提议下我们交换了手表,然后在生物园的石椅上一起坐到了上课铃声响起。

第二天,我们整个宿舍的家伙都早早起了床,收拾好东西一起下去吃了个早餐,然后向考场走去。我们班主任已经在考场外等候着了,同一个班级的聚集到了一起,听着各自班主任最后的叮嘱和鼓励,等待着考场正式开放。

终于,广播中传来了让考生进入考场的通知,我跟她对视了一眼,在略带紧张中不约而同地给了对方一个鼓励的笑容。

她在一楼的试室,而我的试室在四楼。看着她走进课室后,我收回了目光,最后检查了一次手中物品,紧了紧腕上的手表,向着四楼的试室走去。

一张张卷子,一门门科目,中考就在一场场考试中过去。笔尖在窗外的蝉鸣声中于纸上书写,当最后一科的收卷铃声响起时,我合上笔盖,看了一眼手表,长舒了一口气。

认真地收拾好了桌上的文具,待到监考老师将卷子收上去后,我走出了考场。

楼下树上的蝉还在不知疲倦地知了知了的叫着,我伏在栏杆上,看到了她从一楼试室里走出的身影。我大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她在阳光与树荫的边沿转过身抬起了头,笑着冲我挥手。

我也笑了,转身朝着楼梯口挤去,决定下去再为她抓一只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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